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按如下程序办理:
1、本人自愿向所在社区的街道(镇)劳动保障所申请;
2、街道(镇)劳动保障所审查同意的,签署意见后由本人送至担保机构审核;
3、贷款担保机构审核,个人进行反担保后由担保公司承诺担保;
4、商业银行核贷,办理贷款手续。
凡参加市劳动保障部门组织的创业培训,其创业项目经过我市开业指导专家咨询组论证通过的,申请小额贷款,可取消反担保措施,直接由担保公司、商业银行办理小额贷款。对符合条件的各类创业人员在信用社区内从事创业活动,经资信评估符合相关条件,申请小额贷款金额可按规定放宽到5万元,并可免除反担保手续。